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学校制定了《重庆大学关于学院学术委员会组建及章程制定的指导意见》(重大校〔2016〕112号,以下简称《意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意见》的相关内容认真执行,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新一届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及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工作,并将《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及章程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A区一教楼313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wyh@cq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玮 谭 进
联系电话:65102327 65106365
附件:1.重庆大学关于学院学术委员会组建及章程制定的指导意见(重大校〔2016〕112号)
2.重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3.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代章)
2016年5月11日